致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长教综〔2024〕28号关于加强公办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我校需进行校服设备采购,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或设计单位)派技术人员与我校联系对接,对校服采购所涉及区域情况进行了解,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例如,我校历史特点、办学理念、学生风采、安全出行等方面进行设计方案。
1、校服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校服采购的学生:2024级长乐华侨中学教育集团总校区和滨海校区的七年级和总校区高一全体学生。
(2)服装的主要款式和数量为:
夏装运动服每生2套、春秋运动服每生2套。
(3)价格(最高限价),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新疆班学生44人,由新疆班专项经费支付。
初中:夏装运动服每套110元、春秋运动服每套150元
高中:夏装运动服每套120元、春秋运动服每套160元
(4)服装布料及配件等,均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拟中标单位配合做好校服质检工作。
(5)拟中标单位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10点—2024年9月7日下午16点,报名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品牌授权经销商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提供一份校服相关的案例,并进行现场签到。
3、现场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6号长乐华侨中学校内。
4、现场查看过程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7日下午 16点。
6、方案提交地址:长乐华侨中学校行政楼七层办公室。
7、现场方案提交要求:
7.1 提交方案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复件件需加盖公章),不符合条件的将不受理其提交的方案。
7.1.1法人委托书或授权函1份。
7.2.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2 各潜在供应商(或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封面和内容都不得体现供应商的名称、所设计提供的设备和软件、平台的品牌、型号或名称,如方案中有设备或软件、平台的截图,需将设备的品牌和软件名称隐去,如在后期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此条款要求,将不作为候选方案。
7.3 提供一份校服的实物,并提供相关的质检证明,作为评审的依据。
7.4方案评审: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要求,评审推荐选出最佳的一个方案。最后由学校党委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最终方案。
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6号长乐华侨中学
联系人:李辉电话:13655015979
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
2024年9月5日